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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力减半——加剧社会贫困
人类社会男女各占其半,女子缠足,古代半为残废,缠足缠足时代的害都女子多以“没脚蟹”自比。脚小难行,古代行必扶墙,缠足拄杖持杆,害都有条件者则是婢女扶持,甚至“扶婢仅能步中庭”,而完全依仗他人抱持背负的时有所闻,倘若孤立无助,那么由此室移至相邻的彼室也难以做到。至于出门行路,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远便以气喘吁吁,时不时地靠扶婢肩,倚柱而息,摸捏莲钩解痛除乏。若逢兵荒马乱,只有坐以待毙。缠足后的女子连走路都难,又怎能参加社会劳动呢?
(二)女人是“玩物”——失去独立自尊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地位都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缠足后的女子,行动不变,无法参加社会劳动和家庭中繁重劳动,社会和家庭中的财富都是由男子创造的,她们失去独立人格和自尊,她们只是男子的附属,是属于男子的财产,男子把她们做为一种“玩物”。而缠足风俗的形成更加剧了女人是“玩物”。
(三)折筋又断骨——身心受到摧残
“妈妈经”有“不烂不小,越烂越好”之语。为了使小脚易于裹成,往往有故意使肌肉糜烂的举动。有人在缠脚布内故意放入碎石、瓦砾、瓷屑,有人用针刺刀划的办法弄破皮肉。想缠就一双金莲,非到折筋断骨不可,掉落一、二个小趾也是家常便饭,女子缠足,坐卧不安,行之不能稳,夜痛不成寐,历尽极度煎熬,惨遭至酷折磨。
缠足的女性对女性身体和心理的迫害是很大的,因此在解放之后就没有在出现过缠足的现象发生,从而提高了女性的社会的地位,因此女性在缠足的时候的影响是很大的会影响到女性的一生的幸福的,所以不论女性的身份和地位都是需要缠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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